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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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29 16:25     作者:察右中旗政府     浏览次数:

察右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市、旗有关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我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我旗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公园广场等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旗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编制全旗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旗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实施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管理。

三、负责全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商品房销售、房产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房屋建筑安全质量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

四、负责全旗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公园广场、风景名胜、燃气、供热等行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全旗各镇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旗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申报和下达年度城乡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新建项目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各项建设工程的实施。

五、负责规范和指导全旗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协助做好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旗重点镇建设。

六、负责全旗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全旗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招标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的综合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城镇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指导和归口管理城建档案。

七、负责推进建设领域科技进步、节能减排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建设科技发展、建筑节能规划和行政性措施。

八、负责指导全旗建设执法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旗市政、公用、燃气、房地产、工程建设和各镇集的建设监察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全旗依法行政,查处各类违章建设行为。

九、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科布尔镇镶蓝大街

联系电话:0474-5905330

单位邮箱:6166719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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