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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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29 16:25     作者:察右中旗政府     浏览次数:

察右中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推动落实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二)负责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宾馆餐饮区域和单纯性餐饮服务公共场所餐饮许可及监管职能,以及上述区域场所饮用水监管职能;负责本辖区酒类流通监管职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责,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旗食品安全重大治理整顿方案并组织落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隐形眼镜经营、药品零售企业兼营医疗器械的许可、换发、变更工作;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个人携带、邮寄证明的开具;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监测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四)负责制定全旗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抽验和相应的质量公告;抽验信息的发布,依法查处质量安全事故;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整合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五)负责全旗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旗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七)承担旗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苏木乡镇和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八)承办旗人民政府以及旗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科布尔镇镶兰大街食药局

监督电话:0474-5909090

投诉举报邮箱:cyzqsyjjc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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