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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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29 16:25     作者:察右中旗政府     浏览次数:

察右中旗商务局是主管察右中旗内外贸管理、市场运行与对外开放和经济合作的政府部门。

主要职能:

1、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有关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以商贸物流为重点的第三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措施办法;拟定察右中旗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本旗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商贸物流招商引资的宏观运行状况。

2、拟定察右中旗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旗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我旗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拟定规划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措施办法;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我旗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应急管理;调查分析商品供求价格和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和市场调控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组织实施国家对外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察右中旗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指导我旗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拟定贯彻察右中旗进出口商品有关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8、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制定落实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9、负责我旗对外经济合作等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工业品、农产品、原材料等出口产品的宏观管理和监控分析;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等相关工作;争取和管理国际对察右中旗无偿援助项目事务。

10、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法规,指导和管理察右中旗吸收外商投资工作;参与制定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等;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等相关工作。

地址:察右中旗察哈尔大街党政大楼

联系电话: 电话0474-5902316

邮箱:cyzqsw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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