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政府重要职能部门,主管全旗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文件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旗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三)贯彻执行国家优抚政策和区、市有关规定,负责全旗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
(四)拟定全旗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安置计划,指导全旗接收安置工作和退役士兵培训与就业工作。
(五)做好救灾减灾工作,负责组织核查和统计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区、市减灾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旗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贯彻上级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
(七)负责行政区划调整、更名和界限联检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乡镇边界争议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全旗地名管理工作。
(八)贯彻上级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执行殡葬工作政策,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儿童救助工作。贯彻国家婚姻法律、法规、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
(十一)承办旗委、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单位地址:察右中旗科布尔镇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4-5902790
传真:0474-590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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