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察右中旗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项目汇总清单的说明
1、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14]80号)要求,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旗政府45个部门和单位权力清单经旗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旗政府部门依法保留的4213项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公布(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布)。其中,行政许可184项;行政处罚3057项;行政强制措施236项;行政强制执行28项;行政确认112项;行政征收50项;行政给付38项;行政奖励59项;行政监督检查260项;其他行政权力189项。 2、旗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适时作出调整。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公布的清单外设定和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为方便社会监督,对某项行政权力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的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cyzqzwzx@163.com,电话:0474-5902522、5909590,139474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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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30